近日,我驻墨西哥大使馆经商参处告知,墨西哥经济部分别于2005年9月20日,9月30日和10月3日在“官方日报”发布公告,结束对从中国进口三种税号的有机化学物的反倾销行政复审,决定取消对其的反倾销税,产品包括1-(4-clorofenoxi)-1-(1H-imidazolil)-3-dimetil-2-butanona类有机化学物(税号为2933.29.03),4,5,6,7-tctrahidroticno(3,2,c)piridina clorhidrato类有机化学物(税号为2934.99.99)以及1,3-Diciclohexil Carbodiimida和 1-β-D-ribofuranosilcitosina(citidina)类有机化学物(税号为2925.20.99和2934.99.99)。
1994年10月18日,墨西哥经济部决定对从中国进口的化学物(税号从2901至2942)征收208.81%的反倾销税。2004年有墨企业认为墨国内已不生产上述几类产品,向墨经济部提出申请撤销对其的反倾销税。墨经济部分别于2005年9月20日,9月30日和10月3日发布公告,取消了上述几种有机化学物的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