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商务部网站报道,近日,印度商工部反倾销总局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季戊四醇反倾销案作出初裁,按照低税原则(本案印度国内季戊四醇产业的损害幅度低于中国应诉企业的倾销幅度),建议对中国企业统一设定1419.15美元/吨的最低到岸价格,若低于此价格出口,则差价即为反倾销税。
2005年2月4日,印度对原产于我国的季戊四醇发起反倾销调查。2004年,我国向印度出口季戊四醇230万美元,我国有两家公司参加应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