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5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投票决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对氨基苯磺酸进行反倾销全面日落复审。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9214224、29214220、29214270。
1991年10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对氨基苯磺酸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1992年7月6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终裁:对所有中国公司征收19.14%~85.29%的反倾销税;1999年10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对氨基苯磺酸进行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2000年2月8日,美国商务部对此案作出终裁:继续对中国公司按原税率征收反倾销税;2005年5月2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对氨基苯磺酸进行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根据美国的法律,在发布进行日落复审公告后的95日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决定是否进行全面日落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