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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要不要强制标识?
2005.06.29   点击239次

北京一家涂料企业日前提出的在涂料包装上明示有害物质VOC含量的建议在社会上反映不一。国家标准制定部门对此表示“不予回应”,但有关消费者组织则明确表示支持企业,并将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向标准制定的有关部门提起建议。

近日,曾参与制定国家涂料标准的北京富亚涂料有限公司致函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增加\"在涂料包装上明示产品的有害物质VOC的含量\"的强制性规定,并配以\"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导致空气污染\"的警示信息。

VOC,即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对人体健康有巨大影响。一般说来,消费品中所含VOC越少,对人体的危害就越轻微。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会使人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严重时会导致抽搐、昏迷,并伤及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造成记忆力减退等严重后果。目前,全球制定了严格的控制VOC的法规、标准,要求涂料生产企业不断降低VOC的排放。

全国涂料和颜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赵玲女士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称,即使收到企业建议函也不准备回应,这是因为自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颁布以来,VOC含量问题就被炒得沸沸扬扬,很多企业借着\"低VOC\"、\"零VOC\"的标牌炒作自己,并称拿出国家有关方面说法,即符合每升涂料VOC含量不得高于200克的国家标准对消费者而言就应该算作安全范围。

不过,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秀霞女士认为,为满足消费者需求,国家应该制定强制标准,要求企业将产品内在质量的各项具体指标标示出来,以维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她表示支持北京富亚涂料有限公司的建议,并将根据消费者投诉情况,选择适当时机向标准制定的有关部门提起建议。

王秀霞解释称,国家过去制定国家标准,是站在管理企业角度来考虑的,即符合标准的产品才是合格的,才可以出厂,所以过去的消费者也形成了思维定式,产品经过国家把关了,合格的就可以买。不过,现在的情况是,往往每种建材有害物质检测可能都不超标,但就是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在一块,装修后总体有害物质就超标了。同时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的质量,很多消费者已经不满足国家提出的最低标准,而是希望选择更好、更安全的产品,希望对产品的内在具体指标进行了解。所以,建材有害物质标识明示是社会进步的结果和要求,标准的制定、修改过程中也应该听取广大消费者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专家称,VOC的危害除了污染家居空气质量外,对环境的影响更大。中国化工信息中心高级工程师刘庄励早些时候曾撰文称,经过资料证明和计算,全世界涂料和装修工业每年把1100万吨有机溶剂排到大气中,是仅次于汽车尾气的大气第二大污染源,且溶剂排到大气中后,会造成光化学污染,形成温室效应。VOC对人们造成的危害是长久的,并不是微乎其微的。

据介绍,我国从2002年1月1日起实施的《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国家标准,明确规定每升涂料VOC含量不得高于200克。目前,全国约有8000家涂料企业,年产各种涂料150万吨左右,但产品外包装上均未标注VOC释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