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美商务部(DOC)发布公告,宣布对华三氯异氰尿酸反倾销案作出的终裁结果:认定中国的生产商和出口商将涉案产品在美市场进行低于公平价值的销售,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75.78%至285.63%,具体为:
2家强制应诉企业的单独税率为:Hebei Jiheng 75.78%,Nanning Chemical 285.63%;4家A卷企业(Changzhou Clean、Liaocheng Huaao、Sinochem Hebei、Sinochem Shanghai)的加权平均税率均为137.69%;其他企业的全国统一税率为285.63%。据美方统计,中国涉案产品2001-2003年对美出口的金额分别为670万、840万和2282万美元。
美DOC同日就对西班牙三氯异氰尿酸反倾销案亦作出存在倾销的肯定性终裁,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均为24.83%。
下一阶段,美国际贸易委员会(ITC)计划于6月16日就对华、西三氯异氰尿酸反倾销案的损害问题作出终裁。一旦为肯定性结果,美DOC将发布反倾销令并指示海关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