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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精厂毒死天然河鱼处罚款60万 是否埋单听证交锋
2005.04.29   点击276次

右江河段“5·31”渔业污染事故“元凶”是广西平果凯特化工公司酒精厂,此事故造成大量的天然渔业损失,南宁渔政站拟对该公司处以60万元罚款,并责令赔偿天然鱼类死亡损失224.5万元。昨日上午,南宁渔政站举行听证会,对此事故处罚举行公开听证。据悉,类似的听证在广西还是第一次,也是该市渔政部门首次对河水污染事故造成天然鱼类损失进行索赔。

2004年5月31日上午,隆安县城厢码头附近长达数公里的河面上均发现有鱼虾浮头和死亡。经广西渔业环境监测中心及环保部门调查,确认是广西平果凯特化工公司酒精厂(下称凯特公司)违规排放超标污水酿成的。这起重大渔业污染事故,历时90小时,污染带流经河道110公里,污染水域面积11平方公里,污水流经的河段,网箱养殖鱼类和天然鱼类大量死亡。

2004年12月,经职能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此事故的天然鱼类损失进行评估,认为南宁市境内的右江河段有鲤鱼、草鱼等20多种鱼类及甲壳类、贝类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其中天然鱼类死亡就达383吨,以每吨1.2万元的价格计,共造成天然鱼类损失459.6万元。

2005年3月30日,南宁渔政站向凯特公司发出渔业污染处理通知书,拟对该公司罚款60万元,并责令赔偿天然渔业资源损失224.5万元。凯特公司接到通知以后,向南宁渔政站申请听证。该站即启动听证程序,于昨日公开听证。

在听证会上,凯特公司的代理人认为,行政处罚没有赔偿的种类、处罚该公司6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以及事故发生后百色市环保局已进行过处罚等。南宁渔政站的工作人员出具了相关的法律规定,认为处罚的事实依据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同时特别强调,凯特公司虽然已接受百色环保部门的处罚,但此次污染造成多方面损失,因此该站的处罚决定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