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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强力规范磷矿开采
2005.04.19   点击259次

从近日在宜昌召开的全省磷矿资源管理工作会获悉,省国土资源部门将采取严格控制开采总量、整顿关闭不合格矿山等措施,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我省磷矿资源。

据介绍,湖北省磷矿资源丰富,已探明储量居全国前3位。由于近年磷矿石市场价格连续上涨,一些地方乱采滥挖、采富弃贫造成资源浪费现象严重。省委书记俞正声、省长罗清泉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做好磷矿资源开发利用。

根据新颁布的《湖北省磷矿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省国土资源厅对全省每年的磷矿开采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各市、县国土资源部门根据核定的开采规模分解到各开采企业,并监督执行。省及各市、县主管部门严格控制磷矿采矿许可证的审批发放;已经批准但不符合《湖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开采规模小于每年10万吨的矿山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达标者,责令关闭。宜昌等主要磷矿石输出地,对各类从事磷矿产品生产、加工、运销的市场主体,统一实行矿产品准运证制度,遏制乱采滥挖和无序出口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