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25日宣布,中国将于3月1日正式实施《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草案)(以下简称“《规则》”)。《规则》实施后,在对外贸易中遭遇贸易壁垒的中国企业可以通过寻求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获得救济与帮助。
据商务部公平贸易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消除中国进出口贸易和对外投资所面临的不合理限制,做好对外贸易和投资壁垒调查工作,将其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曾于2002年9月23日颁布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暂行规则》(以下简称“《暂行规则》”),并于2002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04年7月1日,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对开展贸易壁垒调查予以明确授权,并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在此基础上,根据贸易壁垒调查实践的要求,商务部修订了《暂行规则》,制定了《对外贸易壁垒调查规则》并于2004年11月10日向公众征求意见。
据了解,《规则》基本保持了原《暂行规则》的结构和体例,仅对部分概念模糊或用语不规范的条文进行了修改或调整,主要体现在规则的名称、立法目的、调查机构名称和贸易壁垒的定义等方面。
商务部负责人表示,将要实施的《规则》进一步提高了与多双边规则的一致性,对于做好贸易壁垒调查工作,保护中国产业的合理贸易利益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4年4月22日,商务部依据《暂行规则》应申请人江苏省紫菜协会的申请,开始对日本关于紫菜进口的管理措施进行贸易壁垒调查,这是商务部迄今发起的第一例对外贸易壁垒调查案。日前,日本政府根据调查结果取消了对进口紫菜原产国的限制,中国产紫菜自2005年起获准进入日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