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业改革发展司的有关人士近日透露,商务部正在制订相关条例,对国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加以规范,届时也将对废塑料的回收利用作出明确规定,但条例出台的具体时间尚未确定。
据介绍,以前国家曾经有过针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管理条例,但在中国加入WTO后被清理掉了。近两年,由于国内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没有一个国家性的法规,出现了管理真空,回收渠道混乱,资源回收率低,对废玻璃、废塑料等获利小的品种收购积极性不高;对废家用电器、电脑等电子产品的回收,由于难度较大,基本上是随垃圾丢弃,导致大量应当和可以回收的再生资源白白流失,既浪费了资源,又污染了环境。
目前西欧、美国和日本等发达国家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已达到90%左右,且回收加工水平较高,并有—整套完备的防污措施。而我国在这方面比较落后,回收利用率不到20%。绝大多数废旧物资回收加工企业严重缺乏深度加工的能力,产品的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较低,利润空间小,与国外的差距越来越大。因此,国内迫切需要出台一部调控力度较强的行政法规,以加强行业管理和加快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发展,促进循环经济的建立,在解决资源短缺问题的同时,减轻因资源过度开发和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破坏,实现自然生态系统和社会经济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