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公告2OO4年第3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商务部于2003年 12月17日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务部作出初裁决定(见附件)。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初裁决定
商务部初裁决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存在倾销,中国水合肼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同时倾销和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二、征收保证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
规定,商务部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自2004年 8月 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被调查产品时,应根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该被调查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2003、2004年税则号中为:28251010。对该被调查产品的描述如下:
产品名称:水合肼
英文名称:Hydrazine Hydrate
规格:包括各种规格的进口水合肼
产品种类:有机化学品中的肼类含水化合物
物理化学特性:无色发烟强碱性液体,熔点小于-40℃,沸点为118.5℃,相对密度为1.032(21/4℃,指21℃的水合肼与4℃的水的密度比),折光率1.4284,闪点73℃。能与水、乙醇混溶,不溶于乙醚和氯仿。在空气中发烟,有淡氨味,对玻璃、橡胶、软木等有腐蚀性。
主要用途:水合肼是重要的化工原料,是生产农药、医药、中间体、染料、显像剂、抗氧剂的原料,还用于制造高纯度金属、合成纤维及稀有元素分离,此外还是生产火箭燃料和炸药的原料。
对各公司征收的保证金比率如下:
日本公司 108%
韩国公司
1.KOC株式会社(KOC Co., Ltd.) 28%
2.其他韩国公司 35%
美国公司 184%
法国公司
1.阿托菲纳股份有限公司(ATOFINA S.A.) 118%
2.其他法国公司 120%
三、征收保证金的方法
自2004年8月3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被调查产品时,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保证金以海关审定的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到岸价格作为计算价格从价计征,计算公式为:保证金金额=(关税完税价格×保证金征收比率)×(1+进口环节增值税税率)。
四、评论
各利害关系方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可向商务部提出书面评论并附相关证据,商务部将依法予以考虑。
特此公告
附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关于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美国和法国的进口水合肼反倾销调查的初裁决定
二00四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