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1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镁砖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此次反倾销立案调查是根据欧洲耐火材料生产商联合会于2004年6月7日提交的申诉启动的。涉案产品的海关编码为68159100、68159910。
申诉方指控该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在欧盟市场倾销并给欧盟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
由于本案涉及中国镁砖生产商和出口商数量较多,欧盟委员会要求所有涉案的中国企业与其取得联系,以确定是否有必要设定调查样本。所提交的材料包括公司名称、公司地址、电话号码、联系人及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出口欧盟市场的数量和以本国货币计价的产值。同时,还需包括2003年4月1日~2004年3月31日涉案产品以本国货币计价本国市场的销售额。
由于欧盟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因此,欧盟委员会决定以土耳其作为替代国来测算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本案各相关方可以对替代国选取适当与否发表意见。欧盟委员会为中国涉案产品生产商和出口商提供获得单独倾销幅度裁定的机会,但必须在本公告发布的15日内提交充足的证据证明其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涉案方如果未能或拒绝提供裁决所需的必要的信息资料,欧盟委员会将根据所掌握的信息作出反倾销初裁和终裁。如果欧盟委员会发现涉案方提供虚假信息,则将在本案裁决中作出不利于其的裁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