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23日,秘鲁生产部长表示,秘鲁不排除对中国纺织品实施永久贸易保护措施。在6个月的期限内,足以供秘中政府谈判并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方案。
秘鲁多行业委员会在以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针对中国纺织品进口给国内服装业造成损害的第二个报告为基础,对该问题评估时会考虑秘鲁工业协会提出的这一想法。秘鲁生产部长表示,这个选择与其他方案均是我们考虑的范围,以便双方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谈判。“所有的方案都是受欢迎的、有效的,应该以长远眼光看待这个问题,同时保持与中国重要的贸易伙伴关系”。
对于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透露针对中国纺织品贸易保护措施所作的报告内容一事,秘鲁生产部长表示,是否公布报告的内容应该由市场规范部门--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来决定。“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是一个独立的部门,在他们认为恰当的时候公布报告是他们的权利”。2004年6月18日,该部门收到了报告的副本,由秘鲁财经部、外贸旅游部、外交部和生产部技术小组负责评估。
秘鲁生产部长重申,无论对贸易保护措施采取何种决定,秘鲁政府都曾声明要找到允许对民族工业具有相同保护程度的机制。这不是一个简单的决策,虽然秘鲁曾经考虑实施反倾销措施,但是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及市场准入委员会未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我们正在重新考虑该问题。
秘鲁外贸旅游部长表示,负责评估是否对中国纺织品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的多行业委员会将作出对国家最有利的决定。“目前,我们正在对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提交的一份长达800页的报告进行研究”。
不但该对报告进行研究,还要考虑全国人民的利益。因为保留对中国纺织品的贸易保护措施意味着可能招致中国对秘鲁农副产品、渔业和旅游方面的报复措施。他强调,“多行业委员会将会作出对国家最有利的决策。我们将在2004年7月11日之前作出决定”。
他指出,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的报告只是参考性的,并未强制性地要求持有与其相同的立场,当然,也不能违背报告的主旨来作决定。
秘鲁外贸旅游部长指出,该部门一直在等待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的报告,以便部长们可以对纺织服装业是否受到中国进口影响有一定认识,“但是也有其他一些行业需要照顾。应该寻找一个替代方案,而不能一味等待中国方面对我们建议的答复,因为这样可能会拖延很长时间”。
秘鲁能源矿业协会会长表示,秘鲁全国私营企业联合会准备于近期内对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所作的中国纺织品进口方面的补充报告发表评论。该协会联盟要求总统和部长们讨论贸易保护措施问题。
他重申,贸易保护措施只注意到小部分人利益的问题,这种措施可以临时性地实施,但不宜变成永久性的。“有企业称他们受到了影响,那就应该提出受影响的证据并进行论证,以便政府能够采取反倾销措施”。政府应该提供一定的信贷额度让利马纺织品生产和交易中心(GAMARRA)的小企业着眼于出口,并防止走私商品的进入。
秘鲁纺织企业联合会会长则表示,秘鲁全国竞争和知识产权保护署应该立即公布中国纺织品进口对本地工业造成影响的报告。报告有利于各方了解对纺织业所造成的损害。
秘鲁纺织企业联合会会长认为,秘鲁政府可以据此与中国就双边协议进行谈判而避免实施贸易保护措施。秘鲁纺织企业联合会希望按照世贸组织的框架找到一个技术性解决方案,他们拒绝采取反倾销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