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4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聚酯或纯棉原坯印染用布启动反倾销税日落复审程序,以确定取消对该产品的反倾销措施是否会在可预见的合理时间内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重新造成损害。
根据乌拉圭回合协议的相关条款,美国商务部应在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5年后停止征税,除非美国商务部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证据证明终止征税将在可预见的合理时间内重新造成对国内相关产业的实质性损害。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公告要求各相关方就对中国涉案产品停止征收反倾销关税提交评论意见和相关材料。通常,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会在启动本程序95天内,根据各相关方的关注程度决定是否对本案进行全面复审。如果所得到的信息反馈表明各相关方对本案关注程度高,则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进行包括公开听证和发放调查问卷在内的全面日落复审。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根据该行业的现状和各相关方提交的材料决定启动包括发放调查问卷和举行听证会在内的反倾销税全面日落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