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试剂仪器网! [登录] [免费注册]
试剂仪器网
位置:首页 > 资讯 > 政策要闻
印度对进口丙二酚征收保障措施税
2004.03.30   点击373次

印度决定对进口丙二酚(丙二酚是一种用于粘合剂生产的化学品,是生产环氧树脂的主要原料之一)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决定征收保障措施税,为期两年,征税方式以从价税为基础,第一年税率为15%,第二年税率为10%。此次提起申请的公司是印度的MPCL公司。

目前印度主要从以下国家(地区)进口丙二酚:中国、比利时、法国、德国、日本、韩国、荷兰、新加坡、西班牙、斯洛文尼亚、中国台湾省、英国和美国。

在终裁中,印度政府认定进口丙二酚对印度相关产业构成了损害。近四年来,印度丙二酚的进口量激增了383%,进口量从1997~1998年的8.98亿吨激增至2000~2001年的43.39亿吨;进口丙二酚的价格从49.154卢比/百万吨降至36.016卢比/百万吨,降幅达27%,对印度国内产业的销售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印度政府认为,进口激增的原因之一是进口关税从1992~1993年的110%下降到目前的30%(其中含4%的附加税);另一方面,随着国内需求的下降,丙二酚的价格也随之下降。尽管国内生产商降低了销售价格,但其在国内市场上的市场份额仍然从1997~1998年的70.3%降至2001~2002年的50.2%,而2002~2003年则降至35%。

印度政府表示,实施保障措施的目的是为了给国内产业提供时间以使他们积极调整满足新的竞争情况。同时,印度认为,此次实施保障措施并不能让消费者满意,而且从长远观点看,任何保护国内生产者的措施都将引起竞争力下降,并将对生产起相反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