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泰国的聚乙烯袋和聚丙烯袋(sacks and bags made of polyethylene or polypropylene)的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程序。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63053281、63053391、39232100、39232910、39232990。
欧盟委员会曾对原产于中国、印度、印尼和泰国的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并在该项反倾销措施到期前,接到欧盟聚烯烃类纺织物协会提起的日落复审申请。基于该协会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启动了对原产于中国等国的聚乙烯袋和聚丙烯袋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程序。
2003年10月22日,欧盟聚烯烃类纺织物协会致函欧盟委员会,要求撤回其对中国、印度、印尼和泰国出口欧盟市场的聚乙烯袋和聚丙烯袋反倾销日落复审的请求。根据欧盟理事会[384/96]规则的相关条款,欧盟委员会决定终止对原产于上述四国的聚乙烯袋和聚丙烯袋的反倾销日落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