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局局长王显政6日表示,国家将抓紧配套法规的立法工作,尽快使《安全生产法》所确立的各项法律制度具体化。
王显政在《安全生产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上说,国家目前正抓紧进行三项配套立法工作。一是《高危企业生产安全许可证管理办法》,以把住市场准入关,从源头上防止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入市场;二是《伤亡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以规范事故救援和查处工作,提高效率;三是新建项目“三同时”(安全生产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实施办法。
王显政说,这三个重要法规和规章目前都已经有了草案,要争取尽快出台。同时要积极推行安全生产的标准制订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标准体系;加快地方性立法工作步伐,依法制订出台更多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通过加快立法,使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2002年11月1日实施的《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调整和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的主体法律。据安全监管局安全监管二司司长张广华介绍,《安全生产法》实施以来,仅在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就起草和颁发了9项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今年又组织审查、制定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强制性国家标准58项。今年在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中,各部门联合作战,共查处隐患96880处,其中,限令整改15176家,停产整改4442家,关闭取缔1903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