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监管面临新课题
2003.11.10 点击372次
国庆节前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会同国家发改委、公安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等17个部门,对各地《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执行情况进行了督察。10个督察组分别对北京、天津、浙江、江西、山东、湖北、云南等18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3个中央管理企业进行了督察。督察中发现了危化品监管中的一些 新课题。
危化品事故造成的损失巨大
危险化学品是事故多发领域。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石油化学工业愈来愈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化学品与人民生活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问题将更加突出。
据中国化工安全卫生技术协会介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化工行业一次死亡人数在3人以上就确定为重大事故。去年化工行业共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0起,最严重的是山东一家小化肥厂,充装液氨时发生泄露,死亡13人。今年1 ~9月,全国非矿山企业发生伤亡事故5995起,死亡1626 人,同比分别上升21.9%、8.8%,这其中大部分都与危化品有关。
与煤矿、交通等事故相比,危险化学品事故虽然死亡人数不多,却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化工事故的重点领域在氮肥、氯碱和农药行业,爆炸、着火事故的发生往往能毁掉一个工厂,甚至波及上下游领域,进而影响市场。同时,危险化学品安全一旦发生问题,极易引起社会恐慌,影响稳定大局。因此有关人士提出,对安全事故的重视程度不仅要用死 伤人数的多少来衡量,也要统计一下经济损失,对那些死亡人数少但造成经济损失巨大的事故,也要进行重点关注。
各部门协调合作是整治的关键
危险化学品涉及的部门多、环节多、行业多,是危化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显著特点。
因其涉及的部门和行业多,有关危化品管理的法规也就非常之多。除了国家在1987年出台的《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1年出台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外,原化工部、交通部、环保总局等部门都有相关的规定和标准,而这些规定和标准之间存在着互相不协调甚至矛盾的问题,并且有些规章已经陈旧落后。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行业界限逐渐被打破,一些综合性企业在纷繁而又不统一的规章面前无所适从,这无疑给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少困难和障碍。
如已酝酿多年的化学事故应急体制,虽然已在一些城市进行了一些有益的尝试,但却迟迟未能形成完整的体系,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各部门之间的共识和协调。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涉及经贸、公安、工商、质检、环保、安全、交通、邮电、监察等部门;在管理环节上,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在行业分工上,涉及石油、化工、轻工、医药、机械、矿业等。因此,建立统一、高效、协调、务实的监管机制,形成部门之间良性互动、信息共享,是落实各项整治措施的根本保障。有关人士希望正在筹建的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正式开展工作后,对全国安全生产的领导和协调能够统一并加强。
新形势不断催生新问题据了解,在刚刚结束的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有:各地监管力量不足;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不规范,应急救援体系还不健全;监管方面的责任追究没有得到较好落实;市场准入机制还有待完善,危化品运输监管还存在漏洞;危化品废弃处置尚不规范等。
对此,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赵铁锤指出,在危险化学品领域,近年来,政府机构改革日渐深入,多种经济成分并存,进出口贸易不断扩大,一些从业单位出现管理漏洞,个别地区、单位受利益驱动忽视安全生产,这些都给危化品的安全管理带来新的课题。
据统计,目前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总数为289670个,其中生产单位22740个,储存单位100 56个,经营单位124298个,运输单位8903个,使用单位123005个,废弃处置单位638个。上述单位按照所有制性质分,有国有单位41135个,集体单位62313个,乡镇单位33192个,“三资” 单位26321 个,私营和其他单位126679个,剧毒品从业单位14896个。
不难看出,在这样庞大的队伍中,大部分是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水平参差不齐。一些民营化工企业接连发生安全事故,全国几乎每天都有小企业的爆炸声响起。这些企业的老板普遍安全意识淡薄,有的本身就不懂化工,缺乏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对措施。企业员工的安全素质也较差,对化工产品的安全生产缺乏常识,一旦出现隐患也不知怎么处理。这些企业往往仅以盈利为目的,只要能保证生产,一般都不会进行安全投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表示,针对危化品品种多、从业单位多的特点,对企业的安全评估是监管的重点。今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评估要完成70%。通过评估摸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以便进行分类排队、分类指导,加强监管工作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