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2020年第三季度环评文件常态化复核工作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生态环境部表示,经对地方各级审批部门审批的15461份环评文件进行智能校核和对132份环评文件进行重点复核发现,12份环评文件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其中9份存在环境影响因素分析不全、污染源源强核算内容不全、监测布点不符合相关规定等质量问题;3份存在未按规定附具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等规范性问题。
根据相关规定,生态环境部对12份环评文件涉及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失信记分和通报。此外,复核中还发现,9份环评文件涉嫌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已移送浙江等7省(区)生态环境部门,将开展调查取证后,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罚款和禁止从业处罚。
据统计,自2020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已对76份环评文件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累计对65家单位和73人采取失信记分管理措施;地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存在环评文件质量问题相关单位和人员的失信记分已分别累计达1618次和1821次;14家单位因环评文件质量问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85家单位和69人列入限期整改名单,4家单位和10人列入环评失信“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