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获悉,山西省政府日前部署两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工作,即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和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化工领域“零事故”单位创建工作。9月16日,山西省政府安委会印发两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整治时间均为2020年9月至2021年7月。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明确了4大项14条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任务,包括严格从业资质资格安全准入、提升安全保障水平、规范过程安全管控和构建全链条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分别根据部门职责细化了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分成排查整治、集中攻坚和完善巩固三个步骤展开整治。
在非法违法“小化工”专项整治方面,要通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违法违规“小化工”企业和各类生产、使用、存储危化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通过专项整治,查清底数,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坚持标本兼治,及时彻底消除安全风险;结合省委“零事故”单位创建,建立健全常态化联动监管机制,有效防止非法违法“小化工”死灰复燃,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化工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山西省政府安委会要求,全面排查非法违法“小化工”,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偏僻地点等场所的闲置、废弃、关停企业的厂房(仓库)以及废弃养殖场、闲置民房,重点排查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小企业、小作坊、“黑窝点”;突出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重点企业,重点核实其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的一致性,是否存在非化工企业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违法违规从事化工生产、储存;对化工、医药企业,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挂靠、租赁或“厂中厂”等方式非法违法生产、储存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或个人等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建立台账、分类处置,在从严从快严厉打击的同时,从严从重处罚,严肃追责问责,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严肃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