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对一次性制品的禁限政策
近些年来,世界各国对于一次性不易回收、易污染制品的使用,纷纷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禁止、限制,同时支持生物降解材料的应用。例如,欧盟在包装法规中明确规定了垃圾的回收利用及其可堆肥化处理,并拟于 2021 年禁用 10 种一次性塑料制品;法国从2020 年起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并要求碗碟杯叉等一次性餐具必须用基于生物的原料制作;英国 2018年 1 月发布国家环保战略,提出要消除塑料袋、食品包装袋、吸管等所有不必要的塑料制品的使用。
世界各国对一次性不易回收、易污染制品的主要相关政策:
我国相关政策
早在 2004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05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出台,鼓励再生生物质能的利用和降解塑料推广应用 ;2007 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实行“限塑令”,对塑料购物袋收费并在全国范围内禁止厚度小于0. 025 mm 的塑料购物袋生产、销售和使用。近些年来,更是有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出台。国家发改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于 2020 年 1 月 19 日正式发布,提出研发推广绿色环保的塑料制品及替代产品,探索培育有利于规范回收和循环利用、减少塑料污染的新业态新模式;海南省从 2020 年 12 月开始全面禁止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购物袋与餐饮具等;2019 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草案)》中明确鼓励研发、生产环境中可降解的薄膜覆盖物和商品包装物;2017 年,国家邮政局、国家发改委、科技部等 10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协同推进快递业绿色包装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到 2020 年将可降解绿色包装材料应用比例提高到 50%;吉林省从 2015 年1 月 1 日就已开始在吉林省范围内实施“禁塑令”等。我国对一次性不易回收、易污染的制品的禁限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