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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国家标准正式发布 化工园区认定有章可循!
2020.08.13   点击929次
标签: 化工园区

在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的支持下,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化工园区工作委员会(简称“园区委”)主导编制的《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GB/T 39217-2020)国家标准已于2020年7月21日正式发布,将于2021年2月1日开始实施。

化工园区作为我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的重要依托,区域发展的重要引擎,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今年要完成对现有化工园区的全面评估和达标认定工作,《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国家标准的发布为各省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了重要依据。

该标准是继《化工园区公共管廊管理规程》(GB/T 36762-2018)之后的第二个关于化工园区的国家标准。截止目前,园区委还牵头完成了《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国家标准(已通过国标委内容审核),以及《绿色化工园区评价通则》、《化工园区危险品运输车辆停车场建设标准》和《化工园区应急事故设施(池)建设标准》三项团体标准(2020年7月已正式发布)的编制工作。此外,《化工园区中试基地建设导则》、《化工园区有毒有害气体环境预警体系建设技术规范》、《化工园区封闭管理设施设计规范》、《化工园区公共实操实训基地建设导则》、《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导则》,以及围绕智慧化工园区安全、环保、应急、物流、能源和空间数据系统建设与应用等,共11项团体标准也已进入启动编制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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