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进行反倾销复审调查。
2018年8月10日,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新加坡的进口卤化丁基橡胶,实施反倾销措施。
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20日起,时间为5年。
今年9月19日,埃克森美孚公司和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提出复审申请。
这两家公司表示,在反倾销措施实施后,其生产的卤化丁基橡胶倾销幅度已发生重大变化。
他们请求对其适用的反倾销措施,进行倾销及倾销幅度复审。
9月20日,商务部收到上述申请事宜,通知了国内产业,并转交了期间复审申请书。
商务部对申请书进行了审查,认为符合立案条件。
据了解,2018年,商务部对埃克森美孚公司征收的反倾销税税率为71.9%,埃克森美孚化工有限公司的反倾销税率为75.5%。
高性能卤化丁基橡胶,可用于轮胎制造,增加密封效果和其他性能改进。
过去,全球范围内的卤化丁基橡胶技术及市场,基本被埃克森美孚和阿朗新科所把持。
2012年后,国外公司相关产品价格开始大幅下降。
此时,正是中国溴化丁基橡胶制造商开始出现并步入正轨之时。
为继续占有市场,国际公司不断下调价格,以超低价格抢占中国市场。
随后,在中国企业提出申请后,商务部展开反倾销调查,并裁定相关企业存在倾销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