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印发了《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计划在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0%的目标任务,协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推动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事实上,在2019年6月份,生态环境部就发布了一份《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对 VOCs 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等进行了要求,2019年7月1日起开始实施; 在2018年初,我国还印发了《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对4个直辖市,15个省会城市和单列市,以及59个地级城市的监测项目进行了规定。
一系列文件的出台充分证明了我国对于VOCs排放的重视。VOCs是形成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的重要前体物。与传统大气污染物不同,VOCs由于其具有挥发性,凡是使用含有 VOCs 物质的储存、运送、混合、搅拌、清洗、涂装、干燥及其它处理工序,均可能造成 VOCs 的排放。同时在我国发布的《2018年重点地区环境空气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方案》中,直辖市、省会城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监测化合物共计117种化合物,地级市监测物质为70种化合物,因此,VOCs的监测将会更加复杂。
为了顺利对VOCs进行监测,完成监测目标,提高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提出了石化行业、化工行业、工业涂装、包装印刷行业、油品储运销、工业园区和产业集群六个行业的重点治理任务,将进一步催生VOCs监测市场的扩大。有分析人士表示,在政策强力推动下,VOCs治理市场将迎来爆发式增长,市场规模预计将超过1500亿元。
目前,VOCS在线监测系统分为两种,一种是有组织废气的检测,有组织废气的检测是指有烟囱排放量的废气采集。另外一种是无组织的废气检测,无组织的废气检测是指室外环境检测即工厂环境废气检测,
依据 USEPA 列出的参考方法,至少有四种仪器原理可以采用:火焰离子化(FID);催化氧化或燃烧法; 红外吸收法(IR 或 NDIR);光离子化(PID),使用到的仪器主要有气相色谱分析仪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仪等。
面对国家对于VOCs的重视和市场的快速增长,VOCs将成为环境监测市场中的一块大蛋糕,为此,不少企业早已经开始着手于此。2018年,岛津采用拥有性能的GCMS-QP2020以及GC-2010Pro连接当前市场知名热脱附仪、大气预浓缩仪等,推出了《环境空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检测方案》,帮助环境监测工作人员快速掌握环境监测中污染物的变化规律,提高了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要想切到“大蛋糕”,赢得市场,离不开仪器的研发。在陕西省,为了更好地监测VOCs,确定污染源,西咸新区引进了高时空VOCs走航监测车。该走航监测车通过搭载先进的在线挥发性有机物飞行时间质谱仪、车载式大气采样系统、车载卫星定位系统等设备,在行驶过程中可对苯类、烷烃类、烯烃类等300多种有机废弃物种进行分析。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监测仪器也会变得更加便携化。
此外,除了本次公布的6个行业之外,《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中还提到,将在2020年6月底前,力争完成农药、汽车涂装、集装箱制造、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电子工业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订,同时建立与排放标准相适应的VOCs监测分析方法标准、监测仪器技术要求。未来,VOCs监测治理将覆盖更多行业,对于环境监测企业来说,要承担起责任,助力VOCs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