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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生态环境部做了哪些工作?
2019.03.29   点击380次

固体废物与化学品污染防治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紧密相联、密不可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指示批示,主持召开中央改革领导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垃圾分类、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等工作。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加强固体废弃物和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置,促进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那么关于固体废物、化学品和重金属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过去做了哪些工作?接下来又有哪些安排?小编逐一为您梳理。

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1.“固废法”修订及相关工作取得重要进展。201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列入立法工作计划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目前,“固废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司法部部务会审议,并将报请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

2.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2018年,全国固体废物实际进口量同比下降46.5%,其中限制类固体废物进口量下降51.5%。

3.高质量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编制工作。2018年,生态环境部联合有关部门编制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方案》已由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目前正抓紧组织实施。

4.开展打击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倾倒专项行动。2018年,生态环境部开展长江经济带11省市沿江沿岸固体废物大排查和“清废行动2018”专项执法行动。“清废行动2018”挂牌督办的1308个突出问题中1304个完成整改,比例达99.7%。

5.切实加强废铅蓄电池污染防治工作。结合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危险废物专项整治行动等,严厉打击非法收集处理废铅蓄电池行为;同时会同公安部开展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重点打击违法收集、拆解废铅蓄电池和土法炼铅等。

6.全面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截至2018年底,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全面应用国家信息系统,基本实现全国“一张网”。各类企业通过国家信息系统运转超过130万份危险废物电子转移联单,同比增加85.1%。

二、化学品环境管理工作进展

1.加快推动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立法。研究起草了《化学物质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正在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改。

2.开展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颁布实施《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制度。

3.开展现有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发布《优先控制化学品名录》(第一批),将22种化学品纳入优先控制管理。颁布100多项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上百项化学污染物控制。

4.积极履行国际公约。严格履行国际化学品领域相关公约,对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汞等公约管制的化学物质实施禁用、限用、限排等管控措施。

5.实施信息公开。发展改革委会同生态环境部修订发布《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公布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6.推进产品中化学品的管理。生态环境部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限制铅及其化合物等多种化学物质在产品中的使用。

三、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进展

1.系统部署推进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2018年生态环境部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

2.开展全口径涉重金属行业企业排查。截至2018年12月,全国共排查确认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13897家,进一步夯实重金属环境管理工作基础。

3.强化重金属污染物减排。将重金属减排目标任务纳入各省(区、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督导各省加大污染治理力度初步统计,2016年以来全国关停涉重金属行业企业1300余家,实施重金属减排工程900多个。

4.严格涉重金属行业环境管理。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等量置换”或“减量替换”。

内蒙古、江西、河南等13个省(区)发布公告,在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集中的4个设区市和63个区县执行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生态环境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