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工信部发布了《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本)》,文件内容自2019年2月15日起施行。
工信部称,此举为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引导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锂离子电池产业健康发展,因此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
起点锂电大数据记者观察发现,《规范文件》对锂离子电池建设项目选择进行了规定:在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拆除关闭,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众所周知,目前锂电池行业面临着低端产能过剩,高端产能不足的问题。对此,《规范文件》指出:要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技术水平低的锂离子电池(含配套)项目。对促进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等确有必要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由行业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规定加强组织论证。
此外,《规范文件》还对企业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进行了规定,企业研发经费不低于当年主营业务收入的3%,鼓励企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或省级以上研发机构、技术中心;企业申报时上一年实际产量不低于实际产能的50%。
起点锂电大数据记者认为,《规范文件》中对研发经费投入以及实际产量的量化规定,一方面有利于企业提高核心竞争力,将技术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另一方面对实际产量的要求能够优化行业产能,对实际产能利用率起到规范作用,避免“面子工程”的出现。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文件》还对锂电四大材料及配套设备的质量检测进行的标准化的要求,此举不仅可以帮助提高动力电池的质量,对整个新能源汽车行业同样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