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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友宾:京津冀PM2.5减排目标设定降低系误读
2018.11.01   点击674次

根据京津冀今年秋冬季攻坚行动方案,2018年10月1日—2019年3月31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3%左右、长三角下降3%、汾渭平原下降4%,而去年秋冬季要求下降15%。

在生态环境部今天上午举行的10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有媒体发问:受经济等因素的影响,中国开始放松治理污染的力度,以刺激经济增长,今年的目标太过宽松。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说,“今年秋冬京津冀及周边地区PM2.5减排目标较去年降低是对政策的误读”。

刘友宾表示,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生态环境部会同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制定了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汾渭平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对秋冬季“PM2.5平均浓度下降比例”“重度及以上污染减少天数”提出目标任务,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三角地区下降3%左右,汾渭平原下降4%左右。应该说,这个目标的设定是实事求是的,是经过专家反复论证的,是经过有关方面和地方反复研究的,是根据目前我们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以及空气质量改善的进程而确定的。实现这个目标,压力还是非常大的,任务也是非常艰巨的。认为今年这个目标设定降低了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是对方案的误读。

刘友宾分析说,这个方案目标的确定主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首先是“坚持稳中求进”。去年通过攻坚行动很多地方蓝天白云重现,人民群众蓝天获得感不断增强,但是也必须看到,去年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果里面既有人努力的因素,也有天帮忙的因素。

刘友宾指出,此外,根据国家气候中心预测,今年12月至明年2月,京津冀、汾渭平原气温与历史平均水平相比可能还要偏高1-2摄氏度,降水量偏低两成,大气扩散条件与上年同期相比明显偏差。综上来看,完成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3%任务相当艰巨,大气污染防治力度依然很大。

刘友宾说,另一方面是秋冬季目标与年度目标不存在替代关系,各地需在努力完成秋冬季目标的同时,还要保障实现年度目标。秋冬季目标是指2018年10月-2019年3月,年度目标是全年1月到12月,两者有关系,但不完全相同。

他说,今年前期空气质量大幅改善为全年目标实现奠定了较好基础。从“十三五”空气质量改善进度来看,目前总体上也超过时序进度。虽然今年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幅度较去年有所降低,但并未降低年度目标要求。
中国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