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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个征期顺利结束 环保税“绿色效益”初步显现
2018.05.12   点击459次
【导读】4月1日-18日,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环保税首个征期顺利结束,正式掀开了我国绿色税制的新篇章。整体而言,环保税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日渐显著。

作为我国首个专门的“绿色税种”,环保税的重要意义正在于构建绿色财税体制、调节排污者污染治理行为、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体系。4月1日,环保税进入首个征期;截至4月18日,环保税首个纳税申报期结束,全国共有24.46万户纳税人顺利完成环保税纳税申报。

数据显示,首季环保税共计申报应纳税额66.6亿元,扣除申报减免税额22亿元后,实际应征税额44.6亿元,减免税优惠惠及约3.5万户纳税人,减免税额占整个环保税申报应纳税额比重的近1/3,较去年同期排污费减征额有较大幅度提高。

绿色效益已初现端倪

根据“多排污多缴税、少排污少缴税”,环保税的开征,能让企业排污造成的外部成本“内生化”,将排污成本纳入企业核算,作为对社会成本的补偿。长期来看,环保税可实现企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

税务总局财产和行为税司副司长孙群日前表示,从环保税首季的相关数据和典型企业的一些案例来看,环保税“多排多征、少排少征、不排不征”的正向激励机制作用初步发挥。

总体而言,环保税的“绿色效益”可归纳为“一降两增三促进”。其中,“一降”主要表现在污染物排放的降低。今年一季度,全国主要应税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的排放量较去年同期均呈下降趋势,特别是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大气污染物等的排放量下降较多。

“两增”是指地方环保治理的投入力度也在明显增加以及税收优惠力度的增加。“三促进”则指环保税的3个政策导向:鼓励清洁生产、鼓励集中处理、鼓励循环利用,促进作用明显。

企业节能减排将“有利可图”

开征环保税,增加了政府保护环境的手段,有利于与其他保护生态环境的手段形成合力,发挥环境治理的协同效应;而通过环境保护税立法过程,也增强了社会的环境保护意识,强化了企业治污减排的责任。

本次环保税的顺利开征,不仅迈出了绿色税制的第一步,还标志着我国费税制度转换靴子正式落地。并且,这也掀开了环保产业新的一页,让排污企业多了一道紧箍咒,能倒逼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要求,直接向环境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和噪音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为环保税的纳税人。而企业应税污染物排放量则依次根据监测数据、产排污系数和物料衡算以及抽样测算办法确定。由此可以说明,在未来的发展中,企业加快绿色创新将“有利可图”。

同时,相比于排污费,环保税层级更高,其征收遵循了税收法定原则。它以“法”的形式,明确表达了“污染者付费”的导向,传递出当前中国经济转型,更加注重生态文明建设的强烈信号。这也意味着,今后企业在缴纳环保税时将不再“任性”。

环保税开征已是板上钉钉,对于企业而言,必须要明确下一步该如何“接招”,做到减排又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