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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OCs治理市场前景可观 未来工作重心已确认
2017.11.06   点击425次
【导读】“十三五”期间,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势在必行。然而我国VOCs污染治理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就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
标签: VOCs

    当前,我国以PM2.5和O3为特征污染物的大气复合污染形势严峻。VOCs的大量产生和排放是导致我国O3浓度较快速增长的关键因素。为此,“十三五”期间,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势在必行。然而我国VOCs污染治理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近年来的重点工作就是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

近几年,我国大气污染形势非常严峻,污染物非常多,主要包括PM、SO2、NOx、VOCs、NH3、H2S、O3、Hg等,其中VOCs的排放量近几年非常巨大。

VOCs治理已迫在眉睫

据统计,早在2013年我国VOCs排放量达到了3000万吨以上,超过了SO2、NOx、PM的排放量,已成为目前我国大气污染的主要来源,而且也已远远超过其他国家和地区的VOCs排放量。

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以来,我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排放控制取得明显进展,但VOCs防治工作相对滞后,虽然近年来我国VOCs排放控制政策体系逐渐完善,但排放量仍呈增长趋势,对大气环境影响日益突出。

业内认为,VOCs排放行业众多,由于原料、工艺不同,排放特点大相径庭,客观上造成了检测难、管控难、治理难。个别企业仍存在不重视VOCs控制、生产工艺落后、未配套建设或者闲置VOCs治理设施等问题。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大气领域首席科学家柴发合指出,VOCs控制是多种污染物协同控制中的一部分,不能只是埋头做VOCs减排,而是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即针对臭氧本身来控制VOCs。

柴发合认为,从防控体系来说,要建立完备的监测和评价体系,特别是建立光化学监测网,完善标准体系,加强前体物的监管;在重点地区开展臭氧来源监测,将影响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VOCs的情况搞清楚,看控制多少量、控制哪些物种才更有效,并建立排放清单。

VOCs治理市场颇可观

“各地VOCs治理政策、标准、方案的出台实施,将催生巨大的VOCs治理、监测和第三方服务市场。初步预计,近3年仅VOCs治理市场将达1800亿元。”广东省环保产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分析说。

数据显示,2015年后,我国VOCs治理产业已经呈现爆发式增长。据相关机构不完全统计,2015年,我国从事VOCs治理相关的企业不低于800家。2016年,挂牌新三板的VOCs相关企业约19家,至今已增长到33家,并出现了营业收入超5亿元的企业。

“处于起步阶段的VOCs市场,受到配套政策不完善、付费主体支付能力弱等问题的掣肘,仍需要政府、企业、第三方等进一步推动。在推广第三方监测时,需对第三方公司进行考察、评估,淘汰技术差的监测、治理企业,预防市场呈现凌乱景象。”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院长、中国环境科学学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叶代启说。

VOCs防治的工作重心

综上,在“十三五”时期,全面加快VOCs污染防治势在必行,VOCs治理市场的爆发也是大概率事件。但我们认为,要想真正实现治理工作的健康推进,让市场蓝海更加辽阔,制定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体系是当前的重中之重。

除了结合城市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推进各地加强VOCs排放清单编制,配套建立完善VOCs排放清单编制与动态更新机制。将VOCs排放纳入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建立覆盖面广、物种齐全、精确度高的国家VOCs排放清单。

还应当借鉴欧美、日本等发达地区的治理经验,以监测与治理、管控为主要方向,从定点排放到无组织排放管控,从工业污染源到移动污染源管控,完善管理制度,加大技术研发,规范市场,逐渐解决我国VOCs治理与管控的问题,尽快实现从“有”到“好”和从“好”到“精”。

中国环保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