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2日,欧盟官方公报刊登(EU)2016/2235修订案法规,修订REACH法规附件ⅩⅦ,增加双酚A限制条款。该修订案法规在欧盟官方公报发布后第二十天生效,自修订案生效后36月起,双酚A(CAS:80-05-7,EC:201-245-8)含量等于或超过0.02%的热敏纸不得投放欧盟市场。
热敏纸因其使用方便,成本低廉,不需要使用油墨而广泛应用于购物小票、收据、标签、彩票。双酚A是热敏纸中应用最广泛的显色剂。现有科学研究认为双酚A对女性生殖系统、大脑、乳腺、代谢等产生危害,尤其是对乳腺的危害最为严重。收银员和消费者通过热敏纸收据接触双酚A产生风险,特别是对上述人员怀孕中未出生的孩子。2014年5月6日,法国国家卫生安全署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提交了一份提案,启动双酚A限制程序,建议限制双酚A含量等于或大于0.02%(重量)的热敏纸投放市场,旨在减少孕妇和消费者接触热敏纸中的双酚A,降低胎儿通过孕妇间接接触的暴露风险。随后欧州化学品管理局的风险评估委员会(RAC)和社会经济分析委员会(SEAC)分别就此提案发表了观点,认为热敏纸中的双酚A含量超过0.02%,对经常接触热敏纸的工作人员具有无法接受的不利风险。考虑到其成本等因素,0.02%的限制被认为是合理的,可以最大程度保护消费者的健康。综合各方面的意见,欧盟委员会同意对REACH法规附件XVII作出有关双酚A限制条款的修订。
该修订案法规已于2017年1月1日生效,生效后36月,欧盟将限制双酚A含量等于或大于0.02%(重量)的热敏纸投放市场。出口欧盟热敏纸的生产商应尽快与欧盟进口商联系选择符合欧盟要求的双酚A显色剂替代品;改进工艺、加强原材料和成品双酚A含量的检测;对共用生产线的企业要特别防止出口欧盟产品与内销产品发生交叉污染。因国内含双酚A的热敏纸仍在大量生产和使用,且接触双酚A的危害已获得科学论证,在此也提醒国内相关接触热敏纸的从业人员提高防护意识,孕妇尽量暂避频繁接触热敏纸的收银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