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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煤价格平缓下降 火电迎来扭亏转机
2013.08.06   点击275次

电力需求不振、到厂煤价不稳、环保政策打压是制约火电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

自2002年煤炭进入黄金期以来,火电行业受煤价成本持续上涨因素的影响,开始由盈转亏并不断恶化,曾数次出现频临破产边缘致使政府被迫注资救市的危机。随着2012年煤炭十年黄金期的终结,电煤价格一路下滑,给极度虚弱的火电行业减轻了煤价压力,迎来了峰回路转的生机。近期,据中电联发布《201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指出,随着电煤价格平缓下滑,火电行业从过去严重亏损转变为当期盈利。

除煤价成本下降因素外市场需求增长也为电企盈利提供良机。7月24日,国家电网公司发布了2013年上半年电力市场需求、供应、运行与交易信息中可以看出,西北地区用电增长较快,在各地区中排名第一。据悉,上半年,华北、华东、华中、东北、西北电网用电量增速依次为3.9%、4.5%、3.5%、4.4%、11.7%,西部地区用电保持较快增长。以上地区是火电的主要用户。专家分析指出:预计下半年用电量有较大回升。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在7月26日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中提到,总体判断,下半年国内经济将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态势。除经济因素外,气候也是影响下半年用电增长的重要因素。预计整个迎峰度夏期间,受高温天气等影响,全社会用电量有较大回升。

在迎来诸多利好因素的同时,影响火电持续为盈的潜在逆势也不容忽视。在电煤价格持续下滑为火电行业迎来盈利良机的同时,煤企正逐渐陷入谷底,使产煤大省煤炭经济及其税收形势不断恶化,跷跷板效应使各产煤炭大省政府纷纷推出“煤电互保”政策的救市冲动,据悉,在河南首先出台煤电互保政策之后,其他产煤大省纷纷跟风,近日,山西再发煤炭经济新政“20条”,加入地方政府救市的行列。所谓煤电互保政策,即“省内煤保省内电,省内电优先使用省内煤”。种种迹象显示,在煤价持续下跌的背景下,“保煤运动”正在愈演愈烈,尽管在去年12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煤电企业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干预”。而后,发改委的专门通知中又提出各地政府对煤炭交易“少干预”。

"煤电互保"是地方保护主义的生动体现,虽对当地煤企、电企有利好消息,但对整个煤炭市场和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而言却是"百害而无一利"。”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宛学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方向已经确定,减少人为干预、破除行业垄断将成为今后的重点工作,任何地方政府"逆势"举措都将受到严厉批评和制裁。”

中电联表示:“尽管近来煤炭价格持续下滑,煤炭行业发展阶段性不景气,但应该继续严格执行,有效整治部分省市自行制定的"煤电互保"政策,减少行政干预。”

“与此同时,”中电联指出:“其他影响盈利的不利因素仍客观存在:一是受全社会用电需求增长下行影响,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下降,企业边际利润在下降;二是去年开始的全面脱硝等环保改造工作需要较大投资,而国家出台的补贴电价远不能抵消成本的增加;三是因往年煤电联动价格远没到位,火电企业历史欠账较多,五大发电集团负债率均在80%以上,远高于国资委预警线;四是各地煤价变化情况相异,甚至部分地区煤炭企业上调煤价(如龙煤集团要求煤价较去年底价格再上涨90元/吨,其他部分地区也有类似情况),火电企业实际享受到的到场煤价下降幅度差异较大。综合以上因素,建议国家近年内不宜下调电价,给火电企业一个休生养息的机会,以恢复火电行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对此宛学智指出,电力需求不振、到厂煤价不稳、环保政策打压是制约火电企业盈利能力的重要因素,也是当前电力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而这些问题的解决并非一朝一夕便能完成,需要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和火电企业共同配合,将经济结构调整、电力体制改革和环保产业有效结合起来,方能将火电行业所面临的问题从根本上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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