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国家发改委经贸司约请国内化肥主要生产流通企业、相关行业协会和有关部门,就《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的修订进一步听取各方面意见。下一步,将综合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办法》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尽早发布实施。
该办法自2005年发布实施以来,对指导化肥淡储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化肥市场管理和价格监管的放开,现有办法中有些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需要修改完善。在前期多次调研、座谈,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国家发改委经贸司、财政部经建司完成了《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