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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首个空气净化器标准发布 PM2.5是重头
2013.04.12   点击246次

据报道,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标准APIAC/LM01-2013《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要求》4月10日正式发布实施,该标准是国内第一个涉及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评价的联盟标准,主要针对适用面积、PM2.5洁净空气量、能效评价三个方面作出了规定,解决了我国空气净化器产品检测评价方法不统一的现状。

近两年,城市环境空气PM2.5污染的严重加剧,人们开始真正意识到良好的空气品质的重要。空气净化器作为一种专业改善和解决室内空气污染的家用电器,备受消费者的关注,市场上的所有主流产品几乎脱销,空气净化器行业中也出现了严重的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无序竞争现象,直接导致消费者无从选择。

该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满足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空气净化器的需要。

根据要求,每台空气净化器均应标明相应的适用面积、PM2.5洁净空气量、能效比和能效等级。

根据该标准,在检测机器净化空气中PM2.5的能力方面,有一套严格的程序。在正式试验前,机器须在环境背景PM2.5浓度≤0.075毫克/立方米的实验室内开机试运行至少30分钟,保证被测空气净化器进入正常工作状态。此后,工作人员通过点燃香烟并配合风扇模拟出一个污染物分布相对均匀的“霾环境”,最后每隔1分钟取样一次,共取样10次,并在此基础上计算空气净化器的净化能力。

该消息指,今后“空气净化器净化性能标识”制度还将进一步规范,并通过制定空气净化器针对气态污染物净化性能和寿命的评价方法完善,引导行业良性发展,最终服务消费者。

据制定此项标准的上海市环保工业行业协会空气净化设备专业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沈浩介绍,目前已有飞利浦、松下、3M、大金、夏普、美的、远大、格力、三星、blueair、东丽、阿波罗、朝晖、宇洁等占空气净化器市场份额超过80%的业内企业参与了这项《评价要求》,有望为空气净化器消费提供指导性帮助。

“目前市场上的不少品牌,在产品推荐中会附带各种所谓的‘检测报告’。但其实这些报告的检测机构多是参考国家室内空气标准、微生物检测标准等,而非专业的空气净化器技术标准。”沈浩告诉记者,如今许多净化器产品在清除率等“硬指标”方面水分实足,“许多厂家为了追求超高的空气净化数据,而选择检测机构人为提高检测的结果。例如,有些检测机构会将国家推荐性标准中的30立方米实验舱缩减到1立方米,将国家推荐的1小时净化时间延长至9-10个小时。这样一来,产品的净化数据就能轻松达到销售时声称的95%以上。”

为此,空气净化器(中国)行业联盟标准此次发布《评价要求》时,特别设置了“PM2.5洁净空气量”、能效等级等指标。明确规定,在待机功率≤2.0W的状态下,空气净化器将按照能效比实测数值划分为五级。空气净化器的能效比就是固态颗粒物净化效能,其数值是由洁净空气量除以输入功率。能效比≥6.00立方米每瓦时的空气净化器,其能源效率等级是一级,是最好的。能效比介于2.5和3.4之间的,是最末级即五级。能效比低于2.5,则可视为不合格的空气净化器。

此外,沈浩还特别指出,《评价要求》中针对产品适用面积的规定将对消费者的选购起到指导性作用。“参与《评价标准》的企业覆盖面很广,未来消费者在选购净化器产品时,就可参照产品上统一的适用面积标识,根据自己所需的室内净化面积选择不同等级的产品,而不再需要去关心那些‘洁净率高达99%’、‘室内20分钟见效’的夸张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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