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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炭大户考虑重启出口 40%出口关税取消
2013.01.04   点击260次

昔日的焦炭出口大户山西三佳煤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佳煤化”)得知消息后,最近在考虑重启焦炭出口计划。

2012年12月17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了《关于2013年关税实施方案的通知》。关税实施方案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涉及的部分铁合金产品关税实施情况与2012年关税执行情况基本没有变化,但“煤制焦炭及半焦炭不论是否粉化”并未出现在《出口商品税率表》中。

这意味着从2008年8月20日至今征收的40%焦炭出口关税将被取消。按照惯例任何一个关税变更必须注明,不过在此次公布的方案中,焦炭关税栏目并未标注。

煤炭行业高级分析师穆文鑫向相关政策制定机关了解后称:“焦炭关税取消是焦炭反倾销败诉所致,而按照中国的焦炭政策应该是不鼓励出口,所以此次发布的关税实施方案中均淡化处理。”在采访中,多位分析师指出,焦炭出口关税取消后,配额制也有望中止。

记者致电海关总署关税司核实,其工作人员表示以正式发布的文件为准。

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表示:“国际市场上焦炭饱和,市场需求有限。如今经济下行,钢铁需求减少,在这个情况下取消焦炭出口关税,短期内不会产生太大影响。”穆文鑫则认为,这将对焦炭行业传递出一个利好信号,刺激相关焦企对出口的热情。

据三佳煤化销售部人士透露,一些生产焦炭的焦化企业已注意到此消息,一旦接到正式文件,他们将争取配额,重启焦炭出口计划。

焦炭出口关税起伏

三佳煤化出口焦炭最多的一年是2007年,出口量达到100余万吨。彼时,中国作为最大的焦炭出口国,出口量达到1530万吨,占全球焦炭贸易总量一半以上。2008年8月,为了保护稀缺的炼焦煤资源,我国开始限制焦炭出口,出口关税从25%上调至40%。

早在2004年之前,我国对焦炭出口实行15%的出口退税,为加强环境保护和提高资源利用率,2005年5月我国取消了出口退税,开始征收出口关税,同时实施配额制限制焦炭的出口。

如今,在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会长黄金干眼中,对焦炭行业来讲,中国焦炭的出口量可以忽略不计。自焦炭出口关税一路加征至40%后,我国焦炭出口量从1530万吨急剧下降至2012年的96万吨。随后两年虽有回升,但基本维持在300万吨左右,仅占全国产量的1%。

海关统计数据显示,2012年11月我国出口焦炭及半焦炭5万吨。1月至11月,总计出口仅为96万吨,金额为420798000美元。2011年累计320万吨,累计比上年下降70%。而2012年我国焦炭出口配额为900万吨。

出口关税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焦炭出口企业的决策。2008年三佳煤化出口80万吨,其销售部李姓人士称:“那时出口焦炭盈利不错。”然而到了2010年,三佳煤化出口量仅为1000吨,拿到的配额为30万吨。对此,上述人士解释道:“关税太高,出口盈利十分有限,额度无法用完。”

重启焦炭出口

尽管焦炭行业近几年盈利水平持续下降,但基于节能减排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角度,焦炭出口税并未下调。而2013年焦炭出口关税取消的消息,在业内人士看来“既是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

早在2009年,美国、欧盟认为中国对化工产业原材料实施出口税和出口配额限额违背了国际贸易法则,对中国出口实施配额和出口关税的做法提出诉讼。2012年1月份,WTO就美国、欧盟、墨西哥起诉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裁决报告,称中国不公平地限制了广泛用于钢铁、铝和化工产业的九种原材料的出口,并称“中国必须降低出口关税,解除出口限额”。

因此,在业内人士看来,WTO的裁决报告已预示了焦炭出口关税将下调。但取消关税及配额,仍让他们“大感意外”。

三佳煤化销售部人士说:“2009年之后,焦炭出口渐渐不受煤企重视,2012年我们甚至搁浅了焦炭出口计划,仍在观望。一旦关税取消,我们将要考虑焦炭出口事宜。”他表示现在密切关注政策变化,以便及时启动出口计划。

中信证券煤炭分析师祖国鹏称:“从理论上讲取消焦炭出口关税并不符合节能减排及化解产能过剩的政策导向。我们认为,此次关税税率调整主要还是基于WTO裁定的影响。”同时,他预计2013年关税因素将接动焦炭出口增加300万吨左右,我国焦炭出口量将有望翻番,也将拉动焦炭产量及价格回升,有助于改善焦煤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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