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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取消 陶企务必积极结构调整
2010.06.24   点击264次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下发《关于取消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的通知》,明确从7月15日开始,取消包括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建材等在内的406个税号的产品出口退税。

专家指出,财税部门选择在这个时间点取消部分出口退税,是为了更好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

此举同时也表明了政府促进结构调整的决心十分坚定。

19日,央行宣布进一步推进汇改,22日财税部门又出台大规模取消产品出口退税率的政策,决意要解决我国经济过度依赖外贸导致经济结构失衡的问题。海关总署署长盛光祖此前曾指出,目前,我国外贸依存度为45%,其中出口依存度为24.5%。

根据《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产品主要分成六大类,包括部分钢材,部分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部分农药、医药、化工产品,以及部分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随《通知》下发的清单显示,此次被取消的产品之前享受5%到17%不等的出口退税率。

这是继去年6月份第七次上调出口退税率后,财税部门首度改变出口退税率政策。

相关人士指出,这次取消部分产品出口退税政策的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始料未及。这次财税部门不仅一步到位地取消了"两高一资"产品的出口退税率,更是将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医药和化工产品等。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指出,从这份单子可以看出,此次调整主要是限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支持"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的完成。

据发改委副主任解振华介绍,"十一五"前四年单位GDP能耗累计降低了14.38%,但与"十一五"单位GDP节能降耗20%目标相距甚远。从去年第三季度以来,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淘汰的产能发展迅速,尤其今年一季度因电力、钢铁、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六大高耗能行业导致能耗大幅上升,使该季度单位GDP能耗同比上升了3.2%,12个地区的单位GDP能耗由降转升。

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出口退税将调"的传闻终于得到证实。财政部22日发布公告称,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2日联合发布通知,经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7月15日起,中国将取消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等6大类商品的出口退税。此举是上月初国务院部署节能减排工作以来,政府出台的又一"铁腕"调控举措。

经济参考报报道,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这是中国在经济危机中启动上调出口退税政策后第一次的反向调整,凸显出产业结构调整的意图。但因为目前的外贸环境不稳,出口政策变化也意味着企业后期将面临考验。

"两高一资"产品成主要调整对象

根据两部门通知,此次取消出口退税的商品涉及部分钢材、有色金属加工材、银粉、酒精、玉米淀粉、农药、医药、化工产品、塑料及制品、橡胶及制品、玻璃及制品等共计406个税则号。

"从两部门列出的取消出口退税商品清单中可以看出,此次调控主要针对部分高污染、高耗能产品。"工信部一权威人表示。根据两部门列出的清单,此次调控力度空前,很多商品如氯硝丙烷、双氯酚等原先享受的出口退税率均在13%或17%的水平。"从前期频繁上调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到此次取消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如此大力度政策调控更加凸显决策层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的意图。"上述人士表示,由于金融危机,2008年至今国家已数次调整相关产品的出口政策和税率,目的是稳定市场,但是从目前的情况看,国内经济已走出经济危机的阴影,企业也恢复到危机前的水平,因此,一些原有的限制性措施将逐步恢复,这对淘汰落后产能、节能减排具有积极意义。

据了解,财政部去年曾对部分产品关税进行调整,即2009年7月1日起,取消小麦、大米、大豆等粮食产品以及硫酸、钢丝等工业品的出口暂定关税,降低微细目滑石粉,中小型型钢,部分氟化工品,部分钨、钼、铟等有色金属及其中间品等产品的出口暂定关税。同时,为了稳定农业生产,取消黄磷、磷矿石、合成氨、磷酸、氯化铵、重过磷酸钙、二元复合肥等产品的特别出口关税等。

陶瓷行业虽然并未被列在取消的行业之中,但陶瓷业也是高能耗、高污染行业。陶企要加强产业调整积极调整方向,以符合国家节能减排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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