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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将控制稀土矿开采量
2010.03.17   点击195次

3月15日,国土资源部下发通知,决定继续对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同时,通知表示2011年6月30日前原则上暂停受理新的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勘查、开采登记申请。记者注意到,与2009年相比,上述矿种的控制性指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业内分析人士指出,这是考虑到今年经济形势整体好于去年,市场需求量有所增长的原因。

“钨矿、锑矿、稀土矿是我国重要的优势矿产资源。”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对这些矿等实行总量控制管理,直接目的是防止过度开采、盲目竞争,促进对这些优势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科学利用。

为使控制性指标真正落实到位,该通知要求各省市做到控制指标到市、到县、到矿山企业,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并于2010年4月底前将指标分解和落实情况报国土部。国土部还将对各地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季报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组织开展钨、锑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执行情况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