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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
2009.10.22   点击195次

石油和化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摘要)第三部分

产业结构调整的主要任务

(一)石油、天然气

加大油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重点开拓海域、主要油气盆地和陆地油气新区。加强境外油气资源合作开发,实现可采储量和产量的稳定增长。加强老油田二次开发和三次采油,提高采收率。鼓励低品位边际性油田开发。加快渤海等海域以及塔里木、准噶尔、鄂尔多斯、柴达木、四川盆地、松辽等地区的油气资源开发。加快天然气产业发展,改善能源结构。在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成渝地区建设成品油储备基地。在沿海地区适当建设液化天然气接收站,扩大接收能力。完善油气干线管网和配套设施。建设第二条西气东输管道及中缅、中俄陆路油气进口通道。建成以油田和大型原油码头为中心,覆盖主要炼化企业,东西衔接、南北贯通,国内原油和进口原油灵活调节的管道输送网络。

(二)原油加工

到2015年,形成若干个2000万吨/年级的炼油生产基地,炼油企业平均规模达到500万吨以上。加快淘汰100万吨/年及以下的炼油装置,积极引导200万吨/年的炼油装置向生产特色产品转型、转向,防止以沥青、重油加工等名义新建小炼油项目。完善原油一次、二次加工配套装置,提高综合加工和炼化一体化能力,积极推动油品质量升级改造。争取到2015年,原油加工能力达到5.5亿吨左右,成品油产量达到3亿吨左右。汽油质量标准达到国Ⅳ以上,柴油质量标准达到国Ⅲ以上。轻油收率达到75%。

(三)乙烯

鼓励原料向轻质化方向发展,推广以重油催化热裂解(CPP)为代表的新技术。通过调整乙烯原料结构,实现原料来源的多元化,降低乙烯当量对外依存度。积极开展基础性或共性关键技术和装备的自主创新研究,提高技术和装备国产化率。调整产品结构,使乙烯下游产品向品牌化、系列化、高档次、高附加值方向发展。继续对现有大型乙烯企业实施扩能降耗和提高竞争能力的改扩建,努力使吨产品消耗标准油低于620千克。争取到2015年,全国乙烯产能达到2100万~2300万吨,当量乙烯自给率达到60%~65%。

(四)合成材料

合成树脂聚烯烃树脂要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热固性树脂要提高质量,增加产品种类。加快吸水树脂、导电树脂等功能性树脂和可降解聚合物的开发与生产。加强可再生绿色树脂的研发及废塑料的回收利用。加快技术进步,推动关键设备的国产化,研发新的聚合技术和新型高效催化剂。

合成橡胶丁苯橡胶、丁二烯橡胶、氯丁橡胶、丁腈橡胶中的普通产品,国内自给率已较高,应根据市场需求,积极开发具有特殊用途的新产品。加快丁基橡胶(特别是卤化丁基橡胶)、乙丙橡胶等国内紧缺橡胶产品及氟硅橡胶、丙烯酸酯橡胶等特种橡胶产品的发展。加快异戊橡胶的开发,争取尽早实现工业化和产业化。提高粉末橡胶、液体橡胶等专用品种的产量。提高环保型乳聚丁苯橡胶填充油的供应量,推动低多芳含量填充油丁苯充油橡胶的产业化进程。

合成纤维提高通用型纤维的质量,开发具有特殊用途的新品种,重点发展高附加值的差别化纤维和多纤材料,提高功能性纤维的比例。大力发展高弹性模量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纤维、聚苯硫醚纤维等特种合成纤维,研发聚对苯二甲酸丙二醇酯(PTT)纤维并推动为其配套的1,3-丙二醇的产业化进程。进一步提高对二甲苯(PX)的生产能力,力争对二甲苯自给率达到85%左右。

(五)有机化学原料

加快发展国内缺口较大、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基础有机化工原料和高端有机化工产品。鼓励发展乙烯氧化法制乙二醇、丙烯直接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甘油法制环氧氯丙烷、丁二烯法制己二腈和裂解碳五的分离及深加工、煤焦油深加工,重要农药、医药中间体等。限制丙酮氰醇法制丙烯酸、粮食法制丙醇/丁醇、氯醇法制环氧丙烷和皂化法制环氧氯丙烷等生产工艺。

(六)橡胶制品

进一步限制斜交胎的发展,继续增加载重子午胎和工程子午胎的产量。争取到2015年,轮胎子午化率提高到85%。限制废旧轮胎的进口,鼓励对国内废旧轮胎进行翻新再使用。加快发展高附加值、安全、节能、环保的胶管胶带产品,以及为汽车等高技术产业配套服务的非轮胎橡胶制品。淘汰1.5万吨/年以下干法造粒炭黑生产装置(特种炭黑和半补强炭黑除外),研发推广低滚动阻力炭黑和功能型炭黑等新产品。推广橡胶助剂清洁生产工艺,争取到2015年,环保型橡胶助剂比率达到85%以上。加快发展特级轮胎再生橡胶和特种合成再生橡胶,尽快完成节能、环保废旧橡胶利用工装,促使95%的企业达到国家“三废”排放二级标准。

(七)化肥

提高氮肥、磷肥准入门槛,限制低水平产能无序扩张。重点发展高效复合肥、缓控释肥等高端产品,提高钾肥供应能力和高浓度化肥的比例。争取到2015年,高浓度化肥比例提高到85%,施肥复合率达到40%以上。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争取到2015年,复合肥前10名企业的产量比例提高到50%以上。支持中小企业由生产基础肥向肥料二次加工转移,配合农化服务,生产面向当地的专用肥。推广氮肥生产污水零排放、废水超低排放、废气废固综合利用等技术,以及磷矿钾矿伴生资源和磷石膏渣的综合利用技术,提高节能减排水平和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直销网络,减少流通环节。开展测土配方施肥,提高肥料利用效率。

(八)农药

控制传统品种的产能,继续调整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的比例,加快淘汰高毒高风险农药品种。重点发展水基化制剂等新剂型以及配套的新型加工助剂和非芳烃溶剂。推广上下游一体化发展模式,引导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发展。鼓励优势企业实施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争取到2015年,农药原药生产企业由500多家下降至200家左右,前50位农药企业销售额比重达到50%以上,水基化制剂和使用非芳烃溶剂的乳油制剂所占比例达到70%以上。

(九)化学矿

适当提高重点矿产资源的最低开采规模,实现资源的有序勘探、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加大勘探力度,提高磷、钾、硫、氟等国内紧缺资源的保障程度。提高中低品位矿产资源、共伴生资源和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水平,使矿产资源回收率、共伴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5~10个百分点。推进矿产资源的开发整合工作,引导矿产资源向优势加工企业集中。加快产业布局调整,鼓励企业在消费市场及周边区域、老少边穷地区勘探开采。坚持资源环境优先、适度开发的原则,加强对限制开采区和禁止开采区的管理和保护,降低采矿活动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十)基础化学品

氯碱未来3~5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调整产品结构,继续提高离子膜法烧碱的产能比例,发展精细化和专用化聚氯乙烯产品,开发高附加值的耗碱、耗氯产品。加快技术进步,研发新型分子筛催化剂和无汞催化剂,推广干法乙炔发生技术、新型干法水泥、低汞催化剂、新型节能型离子膜电解槽。离子膜法烧碱的比重达到75%以上,电石法聚氯乙烯使用低汞、无汞催化剂的比重达到90%以上。

纯碱未来3~5年内原则上不再新增产能。加快产品结构调整,提高重质纯碱和干燥氯化铵的产能比例。推动技术进步,加快节能减排改造,提高行业清洁生产水平。鼓励氨碱废渣的各种综合利用技术,如脱硫、胶凝材料等。

无机盐严格控制基础产品和大宗产品新增产能。提高氰化钠、重铬酸钠等高污染和高环境风险产品的准入门槛。严格控制资源型、高载能和初级产品的出口。限制外商投资钡、锶、磷等战略资源和稀有矿藏开采及其初级产品加工。加快发展功能化、系列化、精细化无机盐产品,争取到2015年,高端产品增加值占全行业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

电石未来3~5年不得新建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鼓励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并向资源和能源产地集中,形成一批产能在20万吨/年以上的大型电石企业。争取到2015年,企业平均规模由5万吨/年上升至10万吨/年。加快内燃炉的改造,推广大型密闭式电石炉。

硫酸严格控制产能总量,加快淘汰10万吨/年以下的制酸装置。推动企业兼并重组,鼓励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发展。调整技术结构,加快技术进步,推广硫黄制酸低温位热能回收、硫铁矿制酸稀酸洗净化等先进技术,提高硫铁矿烧渣、高硫煤中硫资源的利用水平,提升国产催化剂的质量,通过技术进步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

(十一)新型煤化工

要根据煤炭、水资源、环境容量、交通运输等条件,确定煤化工产业的布局和规模。煤炭调入大省原则上不鼓励发展煤化工;煤化工用煤应尽量不与发电、民用煤等冲突,鼓励使用高硫、高灰劣质煤发展煤化工;积极开发、推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煤气化技术,推动关键装备和催化剂的国产化进程,降低产品物耗和污染物排放量。

甲醇要严格控制产能总量,原则上不再新建以甲醇为最终产品的项目;下决心淘汰落后甲醇产能,积极开发新型下游产品,缓解产能过剩矛盾;加快《车用燃料甲醇》及《车用甲醇汽油(M85)》两个国家标准的实施,积极开展相关配套标准的制定工作。引导二甲醚产业合理发展,加快在民用燃气和替代柴油方面的应用。稳步、有序地推进煤制烯烃、煤制甲烷和煤制乙二醇的示范工程建设,在取得成功的基础上推动产业发展。科学发展煤制油,在示范工程取得成功之前,限制盲目发展。鼓励发展煤基多联产,促进化工生产与能源转化相结合,提高煤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

(十二)化工新材料

有机硅控制有机硅甲基单体产能总量,提高准入门槛,限制新建10万吨/年以下的生产装置。提高有机硅单体生产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加快下游高档产品开发。加快开发苯基单体及其系列产品、直接法合成烷氧基硅烷、多晶硅工业副产四氯化硅综合利用等技术。加快发展高性能硅橡胶、新型硅油、特种硅树脂及硅烷偶联剂、有机硅/有机改性材料。

氟化工限制低端产品盲目发展,不得新建、改扩建用于受控用途的含氢氯氟烃生产装置。限制新建1万吨/年以下氢氟酸、电解法制全氟辛烷磺酸盐和全氟辛酸铵、高纯级以外的六氟化硫等生产装置。淘汰5000吨/年以下工艺技术落后、污染严重的氢氟酸、湿法氟化铝及敞开式结晶氟盐生产装置。鼓励发展中低品位萤石采选利用、磷肥副产氟硅酸制氢氟酸等先进技术。加快开发高性能氟树脂、氟橡胶、环境友好型制冷剂和清洗剂、含氟膜材料、氟化石墨、氟化沥青、含氟电子化学品、不含PFOS/PFOA的氟碳表面活性剂和整理剂系列产品、含氟医农药、含氟液晶、含氟染料及其中间体等产业化关键技术。

工程塑料进一步推动聚碳酸酯、长碳链尼龙、耐高温尼龙、液晶聚合物的研制与开发,尽早实现工业化、产业化。积极推广应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改性聚苯醚、聚苯硫醚、聚醚醚酮系列等工程塑料产品。聚甲醛和热塑性聚酯,重点是提高质量、增加产品种类。加快树脂共混、改性及合金化的进程,鼓励发展环保型改性材料、新型阻燃材料。

聚氨酯提高MDI、TDI等聚氨酯原料的供应能力,形成几个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异氰酸酯生产基地。推动脂肪族异氰酸酯和丙烯直接氧化法制环氧丙烷的产业化进程。发展水性聚氨酯树脂、聚氨酯泡沫发泡剂、稳定剂、阻燃剂等产品。鼓励使用可再生资源和可生物降解原料生产聚氨酯产品。提高行业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关键技术和设备的国产化进程,加快研发TDI光气化反应设备和工艺技术、聚氨酯水分散液稳定性合成工艺技术。

弹性体优先发展国内紧缺的热塑性弹性体,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健全产品体系。重点发展聚氨酯弹性体、聚酯弹性体、聚脲弹性体以及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苯乙烯-异戊二烯-苯乙烯、氢化苯乙烯-丁二烯-苯乙烯等聚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

复合材料大力发展以碳纤维、芳纶、超高分子量聚乙烯、聚苯硫醚纤维等特种纤维为骨架的树脂基复合材料。

(十三)精细化工

涂料加快淘汰溶剂法氯化橡胶生产工艺和含DDT、TBT、PFOA、红丹等有害物质的涂料产品。限制1万吨/年以下氧化铁颜料生产线。重点发展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辐射固化涂料等环境友好型产品,以及建筑、桥梁、航空、汽车、船舶、重防腐等领域专用涂料。加快研发具有特殊用途的无机颜料和民用飞机、高速铁路、风力发电等国家重点工程用涂料,提升钛白粉和氧化铁颜料的深加工能力。大力推进节能减排改造,争取到2015年,钛白粉单位产品综合能耗下降20%,采用高品位钛原料的氯化法钛白粉产能提高到15%。

染料严格控制新增产能,2015年前不再新建、扩建染料生产装置。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关停环保不达标的生产装置。鼓励企业加快“走出去”发展步伐,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引导企业进入化工园区发展。加快清洁生产工艺的研发,重点开发和推广催化、三氧化硫磺化、连续硝化、绝热硝化、定向氯化、组合增效、表面处理、“三废”治理和综合利用技术。加强自主创新,加快研发和推广绿色环保、高附加值和特种功能的染料品种,提高产品档次。

胶黏剂淘汰107胶、限制溶剂型氯丁橡胶类、丁苯热塑性橡胶类、聚氨酯类和聚丙烯酸酯类等通用型胶粘剂的发展,重点发展改性型、水基型、热熔型、光固化型(UV型)、高固含量型胶粘剂产品。鼓励使用废弃物和可再生资源作为胶粘剂的生产原料;推动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快胶粘剂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引导企业向化工园区集中。

新领域精细化工电子化学品领域重点发展高纯试剂、高纯气体、高性能新型封装材料、高性能基板树脂、新型液晶材料。水处理剂领域重点发展聚丙烯酰胺、聚天冬氨酸、壳聚糖等高性能、环保型水处理剂。饲料添加剂领域重点发展蛋氨酸、丙酸等短缺品种,限制发展氯化胆碱等过剩品种,取缔瘦肉精等违禁添加剂品种的生产。食品添加剂领域重点发展仿生态、安全型添加剂,如生物法番茄红素、D-核糖、糖醇类甜味剂等。表面活性剂领域重点发展高性能含氟、含硅表面活性剂和脂肪酸类、葡萄糖类等天然产品为原料的表面活性剂。

(十四)生物化工

对柠檬酸、赖氨酸、腐植酸、乳酸等传统生物化工产业,要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出口产品的档次,加快节能减排改造和废弃物的回收治理及综合利用,提升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广园区化和集约化发展模式,引导企业向资源地集中,提高行业竞争力。大力发展生物农药、腐殖酸农药、生物肥料、腐殖酸肥料、植物生长调节剂、全降解农用薄膜、非粮法乙醇、生物柴油、生物基高分子材料、新型酶制剂、高性能水处理絮凝剂、杀菌剂、生物填料等生物技术产品。推动蛋白酶催化合成、微生物酶拆分制备等先进技术的产业化进程。加快发展聚羟基脂肪酸酯、聚乳酸、十二碳二元酸、单细胞蛋白、酶制剂、生物试剂、生物芯片、干扰素、生物传感器等高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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