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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禁止和限制22项“两高”化工技术进口
2007.11.12   点击225次

近日,商务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公布《禁止进口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石油加工和化学原料、化学制品领域的8项技术被禁止进口,14项技术被限制进口。商务部有关人士表示,禁限重点是可造成高耗能、高污染的技术,及我国已成熟的技术。这些技术在国外一般已被淘汰。

列入禁止进口技术目录的共有10个领域的39项技术。其中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减黏技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7项技术。

列入限制进口技术目录的共有16个领域的87项技术。其中包括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的半再生重整技术;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的低温低压氨合成催化剂技术、苯酐生产技术、磷铵工艺、磷酸二铵生产技术、硫酸生产技术、氮磷钾生产工艺、颜料生产技术、甲苯歧化工艺技术、芳烃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丁二烯DMF法抽提成套工艺技术、丙烯腈成套工艺技术、二元酸工艺技术等13项技术。

此外,在禁止和限制进口的其他领域中,也涉及一些化工技术。如松香胺聚氧乙烯醚系列新产品生产技术、氟利昂制冷技术、典型湿式石灰石石膏烟气脱硫技术、常规污水处理技术等。

另据了解,今年10月,我国首次公布了《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鼓励引进国内尚未掌握的、符合我国产业发展要求的国外先进技术。

中国石油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