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农业厅日前发出通知,将对本省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禁用情况展开检查,违规者将被严处。
通知称,对发现有经营销售5种禁用高毒农药的,将没收其农药经营许可证,并限期整改;对连续两次发现经销高剧毒农药的,将取消其农药经营资格,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通知还要求各地同时展开农产品生产基地质量安全跟踪检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