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中国新能源国际高峰论坛”上,国家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胡静林表示,“发展新能源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各部门、石油石化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密切配合,在新能源发展起步阶段国家财政要给予坚定的支持,建立风险分担机制,为市场主体创造稳定的市场预期,通过政府和企业来共同分担风险,推进新能源企业的发展。”
胡静林表示,最近几年财政部对石油替代方面做了大量的研究工作,财政支持新能源发展要坚持的原则是,首先要在战略上统筹规划,稳步推进,不能因为一时油价的高低和原料价格的涨落改变对新能源的发展的判断;二是以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建立财税政策保障机制,立足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重在发挥好的政策环境,财税主要是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完善公共服务,实施税收优惠;三是区别对待,分类指导,新能源品种太多在各个阶段,所遇到的困难不相同,国家不可能采取统一的支持政策,要通过不同的有针对性的政策支持;四是突出重点,依次推进。新能源覆盖面很广,包括水利、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国家难以全面推进,只能在不同时期选择不同的重点,加以集中使用资金,逐步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