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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使用无证食品用塑料包装产品将受查处
2006.12.28   点击215次

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司长邬建平27日透露,质检总局将于2007年8月底开始,对列入市场准入范围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进行无证查处,使用此类无证产品或无证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将受到严厉处罚。

据介绍,2006年7月18日质检总局正式启动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质检总局为首批通过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审查的29家生产企业颁发了生产许可证证书。

邬建平说,进入无证查处阶段后,已经获证的企业可以正常生产;已经提出审查申请,但正在审查过程中,还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产品上标明“试制品”,并将产品批送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才可以出厂销售;尚未提出审查申请的企业,不得生产,食品生产企业不得使用其产品。

据了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市场准入启动后,质检总局还将逐步对纸、金属、玻璃、陶瓷等材质的包装、容器等产品实施市场准入制度。

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