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20日发布的第三季度质监通报称,经省级质检部门检验,甘肃省个体企业生产的农药质量问题较为突出,产品合格率仅为31.3%。
据介绍,此次专项抽查涉及的产品类别是杀虫剂和杀菌剂,共抽查了35家企业的50批次农药。抽查结果表明,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的产品质量较好,产品合格率为87.5%,而个体企业所产农药近七成不合格。
此次抽查反映出的主要质量问题,一是有效成分不符合标准要求。如:临洮县植物保护服务公司北关经营部经销标称为“山西运城市博获化工总厂”2006年8月25日生产的“小麦拌种特”,有效成分含量为零。山西运城市博获化工总厂来函确认该厂从8月至今未生产小麦拌种特。张掖新大弓农药有限公司武威经营部经销,标称为“德国拜耳公司”生产(生产日期批号为20060725175 ),“四川福达农用化工有限公司”分装的德国高效杀虫剂“2.5%保得乳油”,有效成分含量为零。四川福达农用化工有限公司表示该厂已多年没有分装该产品,且农药的有效证件已过有效期。上述产品均属假冒产品。二是包装标志混乱、冒用厂名厂址和批准文号、标注不规范,问题严重。如甘肃白银绿亨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经销,标称为“山东澳得利化工有限公司”2006年5月11日生产的15%三唑酮可湿性粉剂,在产品外包装标志上醒目地标注为20% WP三唑酮,还打着英国LK作物科学有限公司的招牌,消费者误以为是“进口”三唑酮可湿性粉剂。但实际上三唑酮含量只有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