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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产业发展政策框架已完成 发展前景广阔
2006.11.03   点击155次

由国家发改委工业司组织编制的《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已经完成。近日由发改委工业司、规划编制小组成员、山西等14省、区发改委煤化工产业发展负责人参加的煤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座谈会透露,在进一步修改完善后,《煤化工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初稿)》近期将书面征求有关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相关企业意见,并在综合各单位意见基础上,尽快形成送审稿上报审议,以便早日颁布。

局部地区存在规划过热

国务院对今年3月以来出现的煤化工项目投资热表示了高度重视,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制定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为此,国家发改委工业司会同能源局、产业司、稽察办、投资司及有关专家,对山西吕梁、陕西榆林、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的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进行了重点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国煤化工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摸清了煤化工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据了解,目前我国煤化工发展仍以传统产业为主,现代煤化工产业刚刚起步。近年来,焦炭、电石行业的结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但仍存在较严重的产能过剩,尚需继续加大清理整顿力度,提高行业技术水平和集中度。2005年我国焦炭、电石、煤制化肥产量分别为23282万吨、895万吨和2500万吨,均位居世界首位。

调研发现:近一时期,由于国际市场油价高企,激发了富煤地区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积极性。目前,全国在建煤化工项目30项,总投资800多亿元,新增生产能力为甲醇850万吨,二甲醚90万吨,烯烃100万吨,煤制油124万吨。已备案的甲醇项目产能3400万吨,烯烃300万吨,煤制油300万吨。

国家发改委指出,由于有些地区不顾技术、市场、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的条件盲目规划,目前局部地区已存在规划过热情况。但煤化工项目投资大,技术复杂,对资源、环境等要求较高,建设周期长,实际开工建设的大型煤化工项目并不多,大部分项目尚在规划研究阶段。

支持技术自主新型示范工程

虽然今年7月国家发改委下发了《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有效抑制了煤化工投资热。但各地煤化工发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部分地区规划园区和项目过多,煤化工建设重发展、轻结构调整,大型项目主要技术和装备还有待产业化,技术开发进展缓慢,产业发展各行其是,缺乏正确引导等。

对此,发改委调研组建议应尽快发布煤化工产业政策。同时,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支持力度;区别对待、分类指导,认真做好政策衔接工作;加强规划制定工作,科学确立产业布局和阶段性发展目标。

调研组认为,从保障国家石油供应安全、满足国内市场需求出发,发展煤化工是十分必要的,对地方政府和企业发展煤化工产业的热情应予以肯定,但要加以规范和引导。

“煤化工技术及装备应主要立足国内解决。应对采用自主技术的大型甲醇、二甲醚、烯烃、煤制油等新型煤化工示范工程给予支持,加快项目建设,为今后煤化工产业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调研组建议,对于《通知》发布前办理的项目,手续齐全的在建项目应允许其继续建设;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项目,建议纳入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于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在建和已备案或核准项目应令其停止建设;对新申报项目按照《通知》和新的产业政策的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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