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监部门开发的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近期将在山东省麻醉和精神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投入使用,对此类药品产销存进行全面监控。
据悉,从2006年11月1日起,山东省统一启用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对全省范围内麻醉精神药品生产、经营(批发)企业的库存、销售数量以及流向实现网络化实时动态监控。
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介绍,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网络系统将采用严格的电子身份识别器。麻醉、精神药品经营(批发、零售)企业购买该类药品,必须出示本单位电子身份识别器,销售方通过特殊药品监控信息系统的身份识别后,才能销售麻醉、精神药品,并完成信息网上报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