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23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称,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的反倾销措施即将于2007年3月6日到期,各利害关系方应在到期3个月前提交相关申请。
2000年12月20日,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2年3月5日,欧盟对此案作出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征收6.9%~28%的反倾销税。此后,欧盟对原产于中国的氧化锌进行了两次反规避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