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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宣布2007年1月1日起禁用5种高毒农药
2006.06.01   点击169次

5月30日,江苏省农林厅在南通举行高毒农药削减工作座谈会,宣布江苏将在2007年1月1日起,全面禁止使用5种危害食品安全的高毒农药。

这5种高毒农药为甲胺磷、对硫磷、甲基对硫磷、久效磷、磷胺。据介绍,农业部第322号公告颁布以来,江苏公布了高毒农药替代品种80个,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得到大面积使用,5种高毒农药使用量从原来占杀虫剂的50%下降到去年的10%,高毒农药削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江苏省农林厅副厅长张耀钢说,目前一些高毒农药生产企业还在生产,存在流入市场的隐患,另外农民对高毒农药危害认识不够,高毒农药仍然有一定市场。要在国家规定期限全面禁止5种高毒农药,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广泛宣传,加强检测,保障食品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