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21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决定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调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6位委员一致认为,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在美国国内以倾销价格销售,在特定期限内给美国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性损害。
根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投票结果,美国商务部将继续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进行反倾销调查,并将在2006年8月16日前对原产于中国的活性炭反倾销案作出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