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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氧亚甲基共聚物

推荐商务部:对原产于韩国等三国的共聚聚甲醛继续征收反倾销税

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8号关于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期终复审裁定的公告【发布单位】贸易救济局 【发布文号】商务部公告2023年第38号 【发文日期】2023年10月23日2017年10月23日,商务部发布2017年第61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泰国和马来西亚的进口共聚聚甲醛征收反倾销税。原审措施实施之后,应相关利害...[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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