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雨纷纷 食品安全要记准
2017.04.01 点击1338次
又是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期间,节日欢庆、祭祀扫墓、春游踏青等活动人数增多,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星创众谱特别提醒大家要提高防范意识,注意食品安全消费。 一是选购安全放心食品。在选购食品时,要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不采购未具有检验检疫标识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畜禽产品,以及病死、毒死或来源不明的畜禽产品。购买凉品、熟食卤味、糖果、糕点、炒货食品等节令食品时,应到正规商店、商场、超市选购,并索取保存购物小票或发票等凭证。购买定量包装食品,应选购包装完好无损、感官性状无异常、重要食品信息齐全、清晰、有效的预包装食品。 二是注意食物储存条件。食物保存不当很容易变质,既不利于食用健康也造成浪费。凉品、熟食卤味、馒头、糕点等是清明节期间食用及祭祀的常用食品,在制作、储运、出售等过程中处理不当会被细菌污染,受存放温度、湿度、时间影响或经日晒、光化、发热分解、交叉污染等也极易引起变质。因此,在选购和食用过程中,应注意存放的温度和条件,生熟食品不要混放,并尽快食用完毕。同时,消费者不应到无证无照的摊点购买此类食品。 三是保证就餐安全放心。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喝生水,在烹调食物和进餐前要注意洗手,加工生熟食品的刀具、案板和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应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外出携带的食物在食用前必须先确定是否变质,祭祀用的米饭、鸡肉、猪肉等食品在食用前必须彻底加热、烧熟煮透后方可食用,尽量不食用隔夜饭(菜)。在外活动时,要注意周边环境卫生,防止食品受污染,切勿采集未食用过或不认识的野菜、野生果、野生蘑菇、野蜂蜜等,一旦食用后出现中毒症状,要立即催吐,并尽快就医。 四是防控集体聚餐风险。组织开展自办宴席活动的家庭,要做到“一积极、五确保、二防止”,即:积极开展登记备案,确保水源安全、确保食品原料合格、确保操作人员健康、确保食物烧熟煮透、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到位,防止食物及食品原料交叉污染、防止食物变质。学校、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及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禁止使用毒性药材、野生蕈、野生菌、发芽土豆和鲜黄花菜等高风险原料加工食品。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发单位及个人应及时组织到附近医院就诊救治,封存当餐所用原材料、留样菜肴、加工使用的容器和设备设施等备查。 星创众谱温馨提醒您:清明时节雨纷纷 食品安全要记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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