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8月26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高锰酸钾作出反倾销快速日落复审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普遍倾销幅度为128.94%。
1983年3月18日,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中国的高锰酸钾进行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28416100。1983年12月29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定中国涉案企业的倾销幅度为39.63%。2010年5月3日,美国商务部对该案进行第3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