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 | 7722-84-1 |
名称: | 过氧化氢 双氧水 hydrogen peroxide |
分子式: | H2O2 |
分子量: | 34.01 |
有害物成分: | 过氧化氢 |
健康危害: | 吸入本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癫痫样痉挛、轻瘫。长期接触本品可致接触性皮炎。 |
燃爆危险: | 本品助燃,具强刺激性。 |
皮肤接触: |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
眼睛接触: | 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
吸入: |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
食入: |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
危险特性: | 爆炸性强氧化剂。过氧化氢本身不燃,但能与可燃物反应放出大量热量和氧气而引起着火爆炸。过氧化氢在pH值为3.5~4.5时最稳定,在碱性溶液中极易分解,在遇强光,特别是短波射线照射时也能发生分解。当加热到 100℃以上时,开始急剧分解。它与许多有机物如糖、淀粉、醇类、石油产品等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在撞击、受热或电火花作用下能发生爆炸。过氧化氢与许多无机化合物或杂质接触后会迅速分解而导致爆炸,放出大量的热量、氧和水蒸气。大多数重金属(如铁、铜、银、铅、汞、锌、钴、镍、铬、锰等)及其氧化物和盐类都是活性催化剂,尘土、香烟灰、碳粉、铁锈等也能加速分解。浓度超过74%的过氧化氢,在具有适当的点火源或温度的密闭容器中,能产生气相爆炸。 |
有害燃烧产物: | 氧气、水。 |
灭火方法: |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水、雾状水、干粉、砂土。 |
应急处理: | 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喷雾状水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把泄漏物稀释成不燃物。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
操作注意事项: | 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氯丁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
储存注意事项: |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 |
TLVTN: | ACGIH 1ppm,1.4mg/m3 |
监测方法: | 四氯化钛分光光度法 |
工程控制: | 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
呼吸系统防护: | 可能接触其蒸气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 |
眼睛防护: | 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 |
身体防护: | 穿聚乙烯防毒服。 |
手防护: | 戴氯丁橡胶手套。 |
其他防护: | 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工作完毕,淋浴更衣。注意个人清洁卫生。 |
主要成分: | 工业级 分为27.5%、35%两种。 |
外观与性状: | 无色透明液体,有微弱的特殊气味。 |
熔点(℃): | -2(无水) |
沸点(℃): | 158(无水) |
相对密度(水=1): | 1.46(无水) |
饱和蒸气压(kPa): | 0.13(15.3℃) |
燃烧热(kJ/mol): | 无意义 |
闪点(℃): | 无意义 |
引燃温度(℃): | 无意义 |
爆炸上限%(V/V): | 无意义 |
爆炸下限%(V/V): | 无意义 |
溶解性: | 溶于水、醇、醚,不溶于苯、石油醚。 |
主要用途: | 用于漂白,用于医药,也用作分析试剂。 |
禁配物: | 易燃或可燃物、强还原剂、铜、铁、铁盐、锌、活性金属粉末。 |
避免接触的条件: | 受热。 |
急性毒性: | LD50:无资料 LC50:无资料 |
其它有害作用: | 无资料。 |
废弃处置方法: | 经水稀释后,发生分解放出氧气,待充分分解后,把废液排入废水系统。 |
危险货物编号: | 51001 |
UN编号: | 2015 |
包装类别: | O51 |
包装方法: | 大包装:塑料桶(罐),容器上部应有减压阀或通气口,容器内至少有10%余量,每桶(罐)净重不超过50公斤。试剂包装:塑料瓶,再单个装入塑料袋内,合装在钙塑箱内。 |
运输注意事项: | 双氧水应添加足够的稳定剂。含量≥40% 的双氧水,运输时须经铁路局批准。双氧水限用全钢棚车按规定办理运输。试剂包装(含量<40% ),可以按零担办理。设计的桶、罐、箱,须包装试验合格,并经铁路局批准;含量≤3%的双氧水,可按普通货物条件运输。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